白天我窝在阁楼里睡大觉,靠面包和水维持一条不值钱的烂命。下午五点时我会醒过来,抽一支骆驼,偶尔也抽台湾梅花王,我楼下就有一家小商贩,专门做走私烟的零售。太阳下山时,我到街角转弯处那家越南人开的餐馆要一份廉价快餐,扒拉几口就往外走。我穿着破烂牛仔裤,背着我的吉他晃荡进一家名为BLACK的酒吧。无论是凯尔特还是弗拉明戈,只要有人叫曲子,我会毫不吝啬地弹奏。偶尔我也会用点感情地演奏Jazz,在夜深人静,酒吧歇业的时候。这里不会有什么富人出现,多是失业者,不体面的情妇,第三产业者,或是些贫穷的学生,所以小费也成了空谈。这些年来我唯一认真做过的事情就是给九阳寄书,这件事从来没有耽搁过。我想在九阳心里维护一个好哥哥的形象,这也是我唯一能为牧家做的了。当然,我没有把义父出事的噩耗告诉他。我觉得对他来说,平静的度过少年时代是件难得的好事。他该享受恬静时光,别像我一样颓废地残喘。
凌晨五点时我像条疲惫的游鱼一样回到窄小的阁楼,放下我的吉他便倒头就睡。
“嘿!宝贝儿!先别睡呢!抱抱我。”
一个浑身浸泡了劣质香水的女人像水蛇一样从身后缠绕过来。
我忘了说,这六年里我和这个女人厮混在一起。她叫大翎子,是我六年前从BLACK酒吧拣回来的陪酒女郎,这个单凤眼女郎四肢修长,海藻一样的长发常让我联想到黑人女高音的拨丝头。第一次带她回来后我们发生了关系,结果她的黑色眼影和睫毛膏弄脏了我的枕头和床罩,从此我对她约法,不把脸洗干净别上我的床。
“洗脸去。”我把她软得像烂泥一样的身体推开。
“累死了,明天再洗吧!”她好似懒猫一样耍赖。
“现在已经是明天了,去洗!”我以命令的口吻对她说话。
“那你吻我。”
我敷衍地碰了碰她的眉毛,任她从我身上滚下去,跌跌撞撞地摸索进洗手间。
我们都是这城市的边缘人。没有财富,没有亲人,没有朋友,没有信任,没有温度。哦!我还有思念。九阳,我唯一的思念,我十年未见的弟弟,每次想到他时,我还能流露出一丝心疼,那一刻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还活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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