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的不想给他任何机会再做出什么事来动摇我的决心,所以,趁着自己还狠得下心,我毫不留情地将一脸错愕的他驱逐出了家门。
有句老话说的好: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。做了坏事是会遭报应的。我只不过甩门时用的力气稍稍大了一点,恶果就是自己一时之间换不过气来,紧接着便止不住地咳了起来,一阵比一阵来得猛烈,咳得我蹲在地上只差没把胃里的苦水全吐出来。无意间瞄到了茶几上的粥,赶紧冲过去灌了一口粥,这才止住了咳嗽。
缓了口气,坐在沙华上,慢慢地,一口一口把那碗粥喝掉。
看着空空的塑料碗,脑子里不由浮现出他被我赶出去时那受伤的表情,捧着碗的手经不住抖了抖。
我想我不够聪明,在感情问题上总是处理得不够好,从前是这样,现在还是这样,笨得没救了。
从前,我不知道怎样留住铮的心。
现在,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飞。
为什么总是喜欢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“我们是姐弟”?
明明连傻子都看得出来,小飞对我绝非“姐姐”这么简单。
他要的,我给不起,也不敢给。
真的不想看到他将来失望后伤心痛苦的样子。可我却无力阻止。
好烦啊!
最近是不是撞了瘟神?怎样事事都不顺?烦死了。
想抽烟,可脑子里立刻浮现出小飞不悦的表情,只好把烟头掐了。
想上网,可一想到网上的那个“他”,心里不免更烦了。
想去酒吧,可小飞说我是病人,要我好好休息,今天说什么也不让我去酒吧。
于是,我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一样在屋里走过来,走过去,再走过来,又走过去,心中有无限苦闷,而我找不到出口。
也许,此时唯有写作能带给些微的快乐,于是,我开了电脑。
我强迫自己静下心来,去构思,去尽情地想像……
是的,我喜欢写作,但我却不喜欢用笔写字,我想这是当今大多数写手的通病,有人形容写作是一种笔尖下的快乐,那么到我们这一代,这就得改成指尖下的快乐了。写作于我而言真的是一种快乐,平日里不敢做的事,不敢说的话,在小说里都可以尽情的挥洒。每当十指在键盘上飞快地跳动的时候,我的脑海中便会浮现出很多很多天马行空的想像,它们像一个个精灵般在我脑中欢腾地跳跃着,每当此时,我的心间便会溢满幸福。
但今天,我却找不到这种快乐了。
两个小时后,总算完成了一篇五千字的短篇小说。
但是,不知为何,我对这篇文很不满意,总觉得缺了点什么,却又说不清缺的是什么。为什么呢?已经不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文字产生置疑了,只是这一次的感觉尤为强烈。
到底是为什么呢?
我苦思冥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,干脆关上电脑,坐到窗台上看着星空发呆。点上一根烟,不抽,就那么烧着。
那烟云宛若少女的祼体般妙曼,那么婀娜多姿,那么飘逸,真好看啊……
只是无人欣赏。
每当烟雾飘飘之时,我的思绪就会飞得很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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