伙计

复山不需大张旗鼓,昊天隆两兄弟除掉了孝服,换了黑衫袖套,置办了祭品香烛,叫上韦名高,三人提起东西就走了,连花蚂蚱都没有喊。
   长稻乡有多个民族混合聚居,由于风俗文化不同,各民族村寨间隔三岔五,不可避免地闹点摩擦磕碰,纯属稀松寻常。偷牛盗马、械斗群殴等事件也累见不鲜。为搞好民族关系,男子成年后,一般要找个异族男子打伙计,互通有无,联络感情。当然还有联姻通婚的,这本是维持睦邻友的一种手段,慢慢地,就演变成一种习俗。
  韦名高与昊天洋是小学同学,同在长稻乡中心校念过书,谈得拢,关系好,长大后顺理成章地结为伙计。
  水族多居山顶之上,热情好客,对待真心朋友,可以抛心置腹,无所保留。虽然条件寒苦,但只要有客,大块的“坨坨肉”,满缸的糯米酒,一股脑地搬出来,吃到你吐出来为止。哪怕要同穿一条裤衩,他们也不会拒绝。但这个义气深重的民族,绝对算得上有性格,要是惹恼他们,后果相当严重,他们会用原始的武力解释野蛮的最真意义,在他们明晃晃的“夹把刀”面前,没有人不感到骨头发怵。
   对于长稻乡的各民族,界定还是比较分明,并逐渐形成统一共识:汉族无疑最文明,相应也是最滑头的;布依族的开化程度和性情脾气比较折中,节气却是最多的,一年到头,每个月都要过节,而且都极其重视,名目繁多,礼数讲究,因此被称为“客家——道理很简单,过节就会有客来访;水族是比较野蛮的,同时也比较耿直,没有太多俗教,对人也不弯饶,叫“水家”,苗族的粗蛮与直爽是当中顶尖级的,与其他民族来往最少,叫“苗子”。一般而言,没事千万不要去招惹他们。此间用来形容蛮横之人,最生动的词汇只是一个字——苗!几乎各个外来民族的祖先都与苗族发生过不同程度的战争,旷日持久,轰轰烈烈,经过几百年的嬗变之后,才达到了今天和平共处的局面。
  昊天隆至今还未结交外族伙计,根据目前的趋势,看样子也用不着了。只要走出这群大山,再去区分族别就没有太大意义。他曾跟昊天洋到水族山寨作过几次客,领略过水族同胞质朴的生活,也领教过他们粗豪的待客方式,一直难以忘怀。
  韦名高穿着一套粗质的蓝灰色中山装,这在汉族小伙曾盛行一时——80代末至90代初的时候,后来由盛及衰,逐渐倾向牛仔和运动装。现在,在韦名高他们寨子算是体面的“吃酒衣”,平时压在箱底,只在盛大集会和重要节气拿出来。——要是穿着去参加酒席,显然也是大方得体的。
  他的头发往多方向呈不规则蓬乱,从恣意张扬的发型不难看出他鲜明的性格。如果因此认为水族不修边幅,邋里邋遢,那就大错特错了。在赶集、歌会和过端之类场合,他们珍视自己的发型简直超过自己的生命,因为,这些场合通常都会有姑娘结队成群。在出门前,小伙们会花上半个钟头甚至更多时间,不厌其烦地将满头爆炸式输理成正宗的王保长式,纹丝不乱,油光水滑,让讨厌的蚊子在上面连摔十多个跟斗,最轻都要粉碎性骨折,疼得嗡嗡大哭。
  同样从事体力劳作,他们的胃口却好得出奇,吃什么都津津有味,永远都不用担心厌食。这常令招待他们的汉族同胞怀疑一个问题:他们平瘪的肚子里是否装有一个压缩的贮物间?不过,他们属于吃了不认账一类人——哪怕吞下一整头牛,他们精干的身材也不会发生变化。
  他们红色的脸上带有些烟炭和泥灰交混的光彩,这正是阳光与泥土孕育出的健康色泽。
  韦名高的腰上扎着一根腰带,插着一把短小的鸟枪。这种土制鸟枪,长的称之为鸟铳,短的就叫做火管。肩上背着一个发黄的帆布书包,里面装满了弹药。
  这种装束在长稻乡再普遍不过,不单是猎人,一般的农户,就连半大孩子,都会摆弄这玩意。在山路和林间,时常会冒出一两个全副武装的身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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