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纪大审判涉及的东西实在太多,伯辰又不能单提一折。。。
开庭以前,国会已立了一些与满族相关的法。
首先,国会宣布在关内的所有满族人的土地均为非法所得而收归国有。这一条公布后立即受到最高法院的抵制,最高法院认为没收非法所得是法院的权力范围,因此宣布该发案违反宪法而无效。但最高法院随即以宣判的形式将“没收”重伸了一遍。“矫情!”武君这样评论。
其次,甄别用的《满族忠诚法案》终于得到通过并颁布施行。
第三,在满族生活的地区,以汉语为第一语言,在长城以内,只允许满族人身着汉服。
第四,满族人须有汉姓。
第五,。。。
宋世杰在扬州拜别父亲,带着妻子和助手阿坚奔赴北京。作为朋友,他必须挺身而出,去为恭亲王一辩,这也是宋世杰唯一可以报答朋友之义的方式。宋世杰是世纪审判中唯一的被告方律师,他不去理睬其他的被告,他只为恭亲王。
“正义是需要伸张的,但这不仅仅是律师的义务。律师的法律责任仅仅是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。伸张正义是法庭的义务,是公诉人的义务,更是全社会的义务。律师何得何能何地何位,敢独当此任耶?”这是伯辰借宋氏之口的评说,欢迎批评。
但是,宋世杰宣布只能为恭亲王做有罪辩护。宋世杰仍然没有开口,对监察院的种种指控也没有一句的辩驳,只是让恭亲王(因为这几个字好打,所以一直用此名替代他的名字)当庭宣读了写给宋氏一家的那三封信。
爱新觉罗.奕欣读着读着,再一次向法庭上的人们跪了下来,“某以待罪之身,长跪于大汉一族之前:我们知道错了!然满清虽残暴,但也有康熙帝那样的好皇帝,也曾为中国的兴旺出力。某不敢为自己说情,因为我们真的有罪,真的有愧于汉族。看在我们已是共同的中华民族的名份上,请为我满族留存一脉。我们也是中华子民,从此当洗心革面,改称汉姓,改着汉服,改说汉语,改行汉步,改从汉节,改尊汉圣,永世不复与汉族为敌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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伯辰卑微,不敢擅专。大汉一族们,宣判吧!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