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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杀太阳神

  007正坐在电脑前忙碌,吴良斐想问问3139基地的情况,刚喊了一声“喂”,007猛然回过头来,板着脸叱喝道:“我告诉过你我的编号,喂什么喂?”
  吴良斐不明白,她为什么老冲着自己发脾气,陪着小心解释说:“我觉得,对人使用编号,是对人类尊严的践踏。在我们那里,只对某些特殊人群使用编号,譬如囚犯。”
  007冷笑道:“我倒希望有人把我关起来,管吃管喝呢。”
  吴良斐说:“叫编号太刺耳了。”
  007说:“你要觉得刺耳,就随便叫个什么,总之,不许叫我喂。”
  她后来告诉吴良斐,夹地人习俗,对人呼“喂”,是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,通常只对敌对者,或者囚犯,才用这个字眼。
  吴良斐想了想,说:“那就叫你邦德吧,詹姆斯.邦德,你说呢??”
  “随你。”她点了点头,忽又问道: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
  吴良斐告诉她,邦德是自己故乡影视剧里的一位传奇英雄,他的代号也是007。007听了,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。从此,吴良斐便叫她“邦德”。
  她说:“邦德就邦德,随你的便。你想说什么?”
  “我想问问3139基地有什么动静。”
  “没有什么动静,”她说。“下午来了一辆履带车,卸下一堆器材以后,又开走了。”
  吴良斐心中明白,履带车是专程送那位外科专家前来解剖分割自己的,扑空以后,他会随车返回,同时,还会将阿四和35号带走。如果所料不差,阿四很快会被送回火星,而35号,恐怕要上军事法庭了。
  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
  “古代的防空洞,我好像已经告诉过你了。”邦德颇不耐烦。
  “我知道是防空洞。”吴良斐对她这种横眉冷眼的态度很反感,也没有好脸色。“我们要在这里住多久?”
  “能住多久住多久。”
  邦德瞅瞅他的脸色,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。她大概也很无聊,主动说:“这里是我的家,我叫它一号别墅。有一次,我偷了康科人的玉米,被追得上天无路,无意中逃到这里。后来,我花了三年时间,才把它清理出来,又花了一年时间,修了这个花园。你瞧,这些花草长得多好,还有那几株西红柿,那几颗果子都红了,多诱人……”
  吴良斐循指望去,果然在草丛中发现了几株西红柿,上面硕果累累。他走近前去,看了看那几颗红透了的果实,感到很奇怪,问道:“它们都熟透了,你怎么不吃了它?”
  邦德说:“你要是不怕死,我把它们送给你吃。”
  “它们不能吃吗?”吴良斐愈发惊奇。
  邦德说:“花园里的土,是我从外面背来的,早就被污染了,浇花的水,也是污水。种出来的东西,能看不能吃。你要不信,不妨试试,。”
  “我信。”吴良斐不敢试。“人饿极了什么都敢吃,兴许哪一天,你一不留神,真会把它们摘下来吃了。”
  邦德怔了怔,说:“果然可虑。”说着,走上前来,将那几颗西红柿摘下来,踩进了泥土里。
  吴良斐说:“我若是你,索性连根拔了,并且从此不种能吃的东西。”
  邦德恼恼地瞪了他一眼,又看了看那几株西红柿,最终没舍得拔掉。
  吴良斐问她平日作何营生,她说:“找吃找喝,就像秋田里的老鼠,找到了就拼命地吃,找不到就饿着。”
  吴良斐指指大屏幕,问道:“这套监控系统,是你自己搞的?”
  “当然!”邦德得意洋洋。“这地方四通八达,我在各个路口都安装了红外线摄像头,不管敌人从哪边来,它都会自动报警。”
  吴良斐注视着显示屏,说:“真有那么神?”
  “当然!”
  吴良斐说:“可是,它好像没有履行职责。”
  “什么意思?”邦德仍然没会过意来,满腹狐疑地望着吴良斐。
  吴良斐叹了口气,说:“你要是相信它,迟早会被人堵在窝里一锅烩了。”
  邦德若有所悟,回头望去,只见一段地道内,五条身着迷彩防护服的人影,端着枪小心翼翼地推进。
  “天啊!”邦德惊跳而起。“多久了?”
  “大约一分钟……”
  “我刚才……”
  “你回头的时候,图像恰好很模糊。他们是什么人?”
  “是克隆人特种兵突击队……哎呀!这边也有……”
  只见另一条地道内,也出现了六条人影。从服式和形态上看,是康科人。
  邦德很快便冷静下来,她指着显示屏说:“半小时后,他们会在这个路口相遇,双方一定会打起来。真奇怪,他们怎么找到这里来呢?我不在的时候,你干了什么?”
  吴良斐刚想否认,忽然想起自己曾给阿四发过短信,莫非被克隆人间听到了?心念至此,他顿时惊出一身冷汗。
  “你干了什么?说!”邦德咄咄逼人。
  “我……”他不善于撒谎,只能乖乖招供。
  “你用什么发的?拿出来给我看看。”邦德放缓了语气,脸上也露出了奇怪的笑容。
  他不疑有他,摘下手表递给了邦德。邦德接过表,立刻翻了脸,她退后二步,捶胸顿足,破口大骂起来。
  “你这该死的混蛋,克隆人为什么没杀了你,让你逃了出来,偏偏和我遇到了一起。我他娘的千辛万苦,好不容易给自己找了个家,却让你这混蛋给毁了。你为什么不去死呢?”说着,举起手表便要摔。
  吴良斐原本满心愧疚,任其责骂,看到她要摔表,顿时急红了眼。他一跃而起,一把抓住邦德的领口,气咻咻说:“你要摔了它,我马上自杀!”
  邦德一愣,握住拳头,似乎要揍他。
  他松开手,低下头说:“她要是得不到我的消息,就会认为我已经死了,她也会跟着自杀。失去了她,我本来已经了无生趣,她要是死了,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?你摔吧,我不怪你。”
  “她是谁?是不是那个叫阿四的?”邦德的手垂了下来,语气也缓和了许多。
  吴良斐黯然神伤,没有回答。
  邦德又道:“她是个女人,对吗?”
  吴良斐仍然不语。邦德审视着他的脸色,料定自己没有猜错,说:“看情景,你们相爱了,而且爱得刻骨铭心。你能逃出来,全赖阿四的帮助,是不是?”
  吴良斐点了点头,她的话触动了他心中的伤痛,失去亲人的痛苦,重新袭上心头。
  邦德深深地看了他一眼,然后摇头说:“这年头,居然还有如此痴情的男女,而且还是个克隆人,真是不可思议。”
  她把玩着那块表沉思片刻,提高语气说:“表我可以不摔,不过,要由我来保管,什么时候发短信,也要由我来决定。你要是不同意,拿着你的表马上滚蛋!”说着,将表递到他的面前,要他选择。
  他发出一声沉重的叹息,说:“你拿着吧……”
  “你还有什么设备?”邦德收起表,目光移向吴良斐的防护服。
  防护服也配有无线电,吴良斐慌忙表示,保证不会乱用。
  入侵者的动作很快,双方狭路相逢,短兵相接。听不到枪声,看不到枪口喷出的火舌,只看到他们将手中的武器比划了几下,人便纷纷往下倒。不到一分钟,克隆人突击队便全军尽墨。康科人四死一伤。
  “玉石俱焚,两败俱伤。”吴良斐感叹不已,接着发生的事,更令他触目惊心。
  只见那名未受伤的康科人突击队员,搀起受伤的同伴,靠在墙下,然后拔出匕首,走到克隆人死尸堆里,挑选了一具死尸,割开它的衣裤,从腿上割下一大块人肉回到同伴身边,将人肉割成条状,喂给同伴吃。同伴正耷拉着脑袋,闻到肉味,忽然抬起头来,一口叼住人肉,一伸颈便囫囵吞了下去。眼看一大块人肉即将吃完,谁知,他忽然身躯一歪,不动了。
  同伴拍拍他的脸,他仍然纹丝不动。同伴将剩下的一块肉放在他的胸前,然后来到死人堆里,割下一块肉,塞进了自己的嘴里。
  吴良斐早就听说过康科人吃人,但却从未亲眼见过,今日总算开了眼界。他望着屏幕上血淋淋的情景,心中一阵翻涌,差一点将落腹不久的食物吐了出来。
  邦德紧锁眉头,脸上充满了厌恶与痛恨。听到呕吐声,她回过头来,叱道:“受不了就走开,别在这里讨人厌!”
  吴良斐恼怒地瞪了她一眼,悻悻地转过身去。过了几分钟,忽听邦德在低声怒骂,回头望去,只见那名康科人,正在用无线电讲话。
  “他在干什么?”吴良斐问道。
  邦德说,他在召唤后续部队。
  吴良斐说:“在这种混泥土结构的地道里,无线电信号能传出去吗?”
  邦德回过头来,冷冷地望他,说:“你是不是想说,这不是你的责任,我冤枉了你?”
  吴良斐没有回答,脸上的神色却分明在说:“难道不是?”
  邦德瞥了一眼显示屏,指了指脚下,说:“我刚发现这里的时候,这里,还有周围的房子里,到处都是古人丢弃的通讯器材。由此可见,这里曾经是一个和通讯有关的机构。也不知道老祖宗们用了什么方法,直到今天,无线电信号在这里能进能出,畅通无阻。康科人不了解这里的情况,他们会按照地下作战的惯例,在沿途留下信号转换装置,以保持通讯畅通。”
  “对不起。”吴良斐为自己的猜疑表示歉意。:“这地方既然已经被发现了,为什么还不撤走?你等什么?”
  邦德说“我等待能出现奇迹。”
  “什么奇迹?”
  “希望有人能替我杀了这混蛋,希望克隆人和康科人从此忘了这个地方。”
  “这可能吗?”吴良斐的脸上露出了嘲笑。“你为什么不带上枪,自己去杀?”
  “我没有枪。”邦德说。“亡民的生存法则之一是,不能携带武器。”
  “为什么?”
  “那位康科人通完话,正坐在墙下惬意地抚摸着肚子。其他地方没有任何动静,援兵一时半刻还赶不到。邦德也不急于撤离,她舍不得这个家。她很清楚,一旦被迫撤离了,就会永远失去。亡民们都是孤魂野鬼,四处漂泊,无以为家,只有她蒙上天垂顾,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地方。从此,这里成为她的家,成为她避风的港湾,只要有吃有喝,她会接连多日足不出户,待在这里避风躲灾。尽管非常简陋,但她觉得非常温暖、非常安全。一直以来,她觉得自己非常幸运、非常富有、非常满足,可是如今,由于这个外星人的疏忽,她将要失去一切,重新沦为孤魂野鬼。
  她说:“康科人很凶残,但也不是见人便杀,如果你带了武器,那就不同了,你会被视为危险分子,一照面就会被立即击毙。我们已经无意用武力争夺什么了,所以,索性将自己置于任人宰割的地位,生存的几率反而大大提高了。”
  “置之死地而后生?不对,不对,只能是无奈的选择……”
  吴良斐摇头晃脑,念念有词,忽闻邦德咬牙切齿地说:“天杀的,来得好快!”
  双方的援兵到了,各有10人,从两条地道内分头急进。各条通道皆现敌踪,似乎已经无路可退。吴良斐心中七上八下,怔怔地望着邦德。
  邦德满脸惆怅,依依不舍地环顾了一眼她的家,叹口气说:“不能不走了,收拾东西吧。”
  吴良斐说:“到处都有人,怎么走?”
  邦德说:“从通风口走。这里没地方给你补充氧气,把氧气瓶扔掉。”
  地面上空气污浊,缺氧不足,人在上面,相当于处在海拔4000多米的高山,跑不了几步便会心跳气短,四肢无力。氧气瓶里还有半瓶气,逃出去以后,马上就要用,吴良斐舍不得扔。
  “你爱背那就背着吧!”邦德一边整理行装,一边说:“有件事我要告诉你。”
  “请讲!”
  “克隆人对你志在必得,捉不到活的,死的也要。康科人一边会千方百计地阻止克隆人,同时,还会千方百计地消灭你。而我们,会千方百计的保护你,如果保护不了……”
  说到此处,她取出一支小拇指大小的金属管,说:“这里面有几滴毒药,如果身陷重围,无法脱身,我会先在你身上扎一针,再在我身上扎一针,我们会在10秒钟内死亡。一小时后,我们的尸体会化为一滩血水,连头发都留不下一根。所以,还是那句话,不管发生过什么,忘记它,使出全身的解数活下去。”
  “我会努力照你的话去做。”吴良斐很认真地点了点头。
  “很好!”邦德露出一丝难得的微笑。穿戴整齐之后,她最后一次打量了一眼自己的家,然后推开了花园旁边的一扇门,带着吴良斐走了进去。
  此地距地面仅有20余米,一条巨大的通风口直达地面。二人爬出通风口,开始了逃亡生涯。
  一年之后,他们仍然在不断地逃,克隆人穷追不舍,不管逃到哪里,克隆人很快便会找到他们。而康科人则如附骨之蛆,紧咬着克隆人不放,使得克隆人的行动每每功败垂成,损兵折将。
  亡民们也没有坐视,他们无法武装对抗,但却处处设置障碍,甚至制造大量的假情报混淆视听,同时,将真情报源源不断地送给康科人。在这件事上,这对冤家目标一致,同仇敌忾,成功地挫败了克隆人一次又一次的突袭行动。一年来,花园城表面上风平浪静,暗中却是波涛汹涌,不断地上演着血腥杀戮的惨剧。
  邦德仗着地形熟悉,和同胞们的帮助,带着吴良斐,犹如两只老鼠,在惊涛骇浪中奔逃鼠窜,历尽千险,九死一生。
  在火星上,用吴良斐的细胞复制的新一代克隆人已经诞生,克隆帝国可以从他们身上源源不断地得到人体细胞,进行再复制。但追捕吴良斐的命令不仅没有取消,甚至不断有高级将领因为办事不力而被撤职。康科人和亡民们丝毫没有起疑。如果需要,克隆人会一直追捕下去,如果需要,他们会毫不犹豫地牺牲掉驻扎在天堂星上的数百万同胞。
  
  梅韵在农场里,转眼便是年余。
  这期间,拉吉多始终没露过面,也没有吴良斐的任何消息。梅韵原以为自己很可能被遗忘了,正当他百般猜疑之际,他被带到了黄金宫。望着这座金碧辉煌的地下宫殿,他仍然觉得后心发冷,心里七上八下,惴惴不安。
  二名警卫刚刚退去,拉吉多便大步而入。
  “你好!长官,别来无恙?”他毕恭毕敬,装模作样地鞠了一躬,推着满脸假笑问候。
  “你好!”拉吉多点点头,大刀金马地落座。“过得怎么样?”
  “很好!非常好!谢谢你还记得我。请长官教诲”
  “恭喜你。”
  “什么?”
  “大家认可了你的供述,你可以回家了。”
  “真的?”梅韵闻言,顿时心潮汹涌澎湃,忽然觉得这张怪脸显得非常可爱,令人生出一种想要拥抱他、亲吻他的冲动。不过,拉吉多接下来的话,使他立刻冷静下来。
  “你曾经答应要替我办一件事,办完这件事,你就可以回家了。”
  “请问长官,我能替你做什么?”
  “这件事,说难不难,但也不会是一蹴而就。”
  “我在恭候你的吩咐,长官。”
  “把它打开。”拉吉多指着墙角的一个包说。
  梅韵依言上前,打开一看,包里是自己的防护服、匕首、手枪、百宝囊等等,样样俱在。
  “要去上面?”他狐疑地望着拉吉多。
  拉吉多站起身来,说:“是的,拿上东西,跟我走!”
  梅韵拎着包,跟着拉吉多走出黄金宫,登上一辆小车,在地下通道内疾驰了大半个小时,停在了一个出口旁。
  拉吉多跳下车,对梅韵说:“穿上防护服。”说罢,从卫兵手中接过防护服迅速着衣。
  穿戴整齐之后,一群荷枪实弹的士兵,簇拥着二人拾阶而上,来到了地面,在废墟中快速行进。不久,一幢十分眼熟的建筑出现在梅韵的眼前,它便是他们一年前藏匿“幸运号”的那座体育场。梅韵看到它,登时心跳气促,不由得加快了脚步。
  进入体育场,“幸运号”豁然出现在眼前。看到它那熟悉的身姿,梅韵犹如孤儿看到了亲娘,飞奔上前,抚摸着船身,忍不住热泪盈眶。
  拉吉多说:“阿梅先生,别那么儿女情长,请进舱!”
  舱门开着,主驾驶椅上,坐着一个身着宇航服的康科人。拉吉多一声令下,“幸运号”顺从地腾空而起。望着这一切,梅韵心中,犹如发现妻子红杏出墙一般,涌出一股浓浓的醋意和愤慨。
  “你要干什么?”他绷着脸问拉吉多。
  拉吉多说:“你很快就会知道。”说罢,下达了穿越时空的指令。
  穿越时空,说来深奥神秘,其实很简单,闭上眼睛,忽悠一下,只消几秒钟,便可穿越几万年、乃至数百万年时空。
  这一次也一样,梅韵刚刚做了一个深呼吸,便听到拉吉多下达了着陆指令。
  飞船猛然下坠,接着又猛地一震,着陆了。
  梅韵愤怒地瞪了一眼驾驶椅上的康科人,回过头来望着拉吉多,希望他能说点什么。
  拉吉多恍如无觉,解开安全带,站起身来说:“跟我走!”
  双脚落地,梅韵顿时惊呆了。
  脚下绿草如茵,杂花似锦,蝶飞蜂舞。不远处,一条小河潺潺流淌,。举目仰望,蓝天白云,阳光灿烂。周围从林郁郁葱葱,一望无际。林中百鸟啁啾。走兽出没,生机勃勃,恍如仙境。
  从一个死灭的世界,突然置身于纯净纯美的大自然的怀抱,令人如醉如痴,恍如梦中。
  他深深吸了一口纯净的空气,肺腑之中,登时充满了百草那甜香的气息和泥土纯净的芬芳。
  他三吸三呼,将从贪婪世界带来的毒气涤荡驱逐,环顾左右,只见拉吉多和他的十多名士兵,也睁双眼半闭,仰望苍穹,如醉如痴。不远处的灌木林里,停泊着一艘与“幸运号”一般无二的飞船。梅韵心中明白,“幸运号”被克隆了。
  “部长老爷,这是什么地方?”他心中懊恼,称呼也变了。
  拉吉多徐徐吐出一口气,说:“20万年以前的天堂星。”
  “为什么来这里?”梅韵吃了一惊。
  “这和你的任务有关。”
  “你拆解了我第飞船?”梅韵并不关心什么任务,他担心的是“幸运号”。
  拉吉多说:“专家们不相信飞船是外星产品,也不相信你们能够制造反物质发动机,所以,拆开来求证了一番。其他地方,我保证,连一颗螺丝钉都没有动过。”
  梅韵越来越不相信他的话,板着脸说:“我能为你做什么?”
  拉吉多走到河边洗了洗手,然后走到梅韵面前,说:“我相信,你对天堂星的历史,已经有所了解了。”
  “那又怎样?”
  “你所看到的,是一个被人为地改变扭曲了的历史。”
  “奇闻!惊世骇俗!”
  “你应该听说过太阳神伏莫耶。”
  “久闻大名,如雷灌耳!他怎么啦?”
  “自古以来,夹敌人和康科人杀伐不断,都想消灭对方。都是为了各自的生存,谁对谁错,毋须评论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如果由我们康科人主宰天堂星的命运,它就绝对不会沦落到灭亡的边缘,你所说的大灾变,也就绝对不会发生。”
  “也许吧,你想告诉我是么?”
  “经过反复较量,20万年前,也就是现在,我们的祖先终于反败为胜,取得了绝对的优势,彻底消灭夹地人指日可待。”
  “恭喜你,老爷。”梅韵怪笑着插言。
  拉吉多的瞳孔微微一缩,说:“夹地人的部落被逐一消灭,只有一个部落叫火王部落,退守在几个岛屿上负隅顽抗,只要消灭了他们,我们就会成为天堂星的主人,这才是天堂星真正的历史。”
  梅韵嘲弄道:“机不可失,时不再来,那就快去呀,还等什么?”
  “住嘴!”拉吉多怒声喝斥“你再这样冷嘲热讽,别怪我不客气!”
  “是是,老爷,请讲!”梅韵不想惹麻烦,立刻改变了态度。
  “近期的某年某时,我们的祖先组成20万大军,准备扫荡群岛,一举消灭夹地人,不料,伏莫耶半路杀出,利用超时代的武器和指挥理念,帮助夹地人消灭了我们的20万大军。从此,我们一蹶不振,再也没有翻过身来……”
  “且住!长官。”梅韵大声叫住。“伏莫耶是神话传说中的神,你怎么把他扯了出来?”
  拉吉多道:“他是个外星人,不是神。”
  “难以置信。”梅韵惊讶万分。“你的祖先宾吉先生也说,伏莫耶在夹地人眼中是神,在康科人眼中是妖魔,从没说过他是外星人。”
  拉吉多解释说:“我们的学者一直在研究这个恶魔,直到近期,才得出他是外星人的结论。”
  “哦,难怪,难怪,你想要我为你做什么?”
  拉吉多再出惊人之语,他说:“我要你打入火王部落,等候伏莫耶,伺机刺杀他,或者生擒他。我要把他带到20万年后,要他看看,由于他的干预,为天堂星带来了什么。”
  梅韵摸摸自己的前额,怪声怪气地说:“尊敬的大老爷,我没发烧吧?”
  拉吉多当然听得出他在挖苦自己,瞳孔骤然一缩,强抑怒火说:“你没发烧,我也没有发烧……”
  “既然我们都很清醒,你怎么能只凭传说,叫我去刺杀一个虚无飘渺的神,或者人?”
  “我说过,他是外星人,不是神!也不是传说,是真实的历史!”拉吉多再也忍不住了,冲着梅韵叫了起来。“伏莫耶干预、并且改变了天堂星的历史,我,天帝之子拉吉多,要矫正历史,拯救天堂星!”
  “老爷雄才伟略,令人肃然起敬。”
  拉吉多的瞳孔刚刚复原,只听梅韵又道:“不过老爷,我觉得,我们似乎落入了外祖母悖论的怪圈。”
  “什么意思?”
  “你刚才说,如果由你们主宰天下,天堂星就不会陷入毁灭的边缘。”
  “对!自古以来,我们就非常重视保护环境,我们也不会自相残杀,发动那么多战争。而避免战争,就是对人类文明和大自然最有效的保护。”
  “你说得对。”梅韵表示认可.“伏莫耶改变了天堂星的历史,我去杀了他,又会把天堂星的历史颠倒过来,你们就会成为天堂星的主人,天堂星也就不会毁灭。按照同一个恒星系内,很难同时出现两个存在着智慧生命的行星的普遍规律,我们地球人类,就不会出现,世上也就不会出现我,而我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,正要为你去刺杀伏莫耶,阻止他改变历史,阻止我自己出现。啊!老爷,我都绕糊涂了……”
  他满脸苦相,不住地拍打着自己的前额。
  拉吉多毫不为之所动,说:“说来说去,你想背信弃义,不打算履行自己的诺言了?”
  梅韵试探道:“我要是不干,你这群士兵会把我乱枪打死。”
  拉吉多发出一串尖锐的笑声,说:“我从不强迫任何人,我会还你自由,把你留在这里。我的祖先和夹地人,都是半原始状态的野人,你就留下来和他们做伴吧。”
  梅韵打了个寒噤,瞥了一眼“幸运号”,正要开口,拉吉多抢言道:“我曾经承诺,等你履行了诺言,我就把飞船还给你。但你毁约在先,我也就没有必要履行承诺。”
  “那是我的飞船!”梅韵气急败坏。
  拉吉多不愠不火,说:“你未向任何人说明,便擅自闯入了天堂星,你是一个入侵者,我捉住了你,你是我的俘虏,飞船是我的战利品,我有权做出任何决定。”
  梅韵哑口无言。
  拉吉多又道:“我给你一次选择机会,去还是不去?”
  梅韵说:“你拥有高科技武器,只要派遣几百名士兵,便可如愿以偿,何必费这么大的周折?”
  拉吉多说:“这不行,那些残匪都躲在深山峡谷和山洞里,很难一举歼灭。万一打草惊蛇,就很难捉到伏莫耶了,而且,我也不能过度地干预历史。”
  “你已经在干预历史。”
  “不!我在阻止伏莫耶干预历史。”
  “看来,我别无选择,是吗?”
  “我说过,我不会强迫任何人。”
  梅韵暗暗切齿,真想一拳砸扁这张怪脸,但他不敢莽撞,拉吉多有12名全副武装的士兵,他们正端着枪虎视眈眈,不等他的拳头落下,便会将他打成筛底。他很率直,但绝不鲁莽。他思之再三,不得不忍气吞声,俯首称臣。
  拉吉多打了个手势,一名士兵拿来一只自动步枪和几匣子弹,送给他防身。
  梅韵很喜欢枪,但此时此刻,他对这支原始步枪毫无兴趣。他在想,用什么办法要回自己的飞船。非我族类,其心必异。他越来越不相信拉吉多,他隐约感觉到,即便自己真的杀了伏莫耶,拉吉多也未必肯完璧归赵。目前是唯一的机会,如果不能要回飞船,他将会永远失去它。
  他心不在焉地举起步枪,做了个瞄准姿势,信口问道:“这是什么地方?”
  拉吉多说:“我们叫它特里湖,也就是仇恨之湖。它是全球最大、自著名的湿地,夹地人叫它神湖,或者圣湖。”
  “它有多大?”
  “雨季超过1000万平方公里,目前约600万平方公里。”
  “600万!”梅韵吸了口冷气,心中为之一动。
  “火王部落在什么地方?”
  拉吉多向前一指,说“他们藏在湖另一边的群岛中,具体地方,你自己去找。”
  “你不送我过去?”
  “不行!”拉吉多断然拒绝。“这些夹地野人非常警觉,伏莫耶是否已经到了,也很难说,万一打草惊蛇,整个计划就会功败垂成。”
  “唔,你的顾虑很有道理。”梅韵很认真地点了点头。“有些猛兽捉到猎物之后,常常要戏弄一番才杀死它。老爷,你不会也在戏弄我吧?”
  “你说什么?”拉吉多尖叫起来,语气中充满了火药味。
  梅韵坦然无惧,他已经别无选择,如果要不回“幸运号”,就只能鱼死网破。
  “湖在哪里?”他迎视着那双猫眼问道。
  拉吉多没有回答,一名士兵指指小河,说:“顺着小河往前走,穿过那片树林就到了。”
  “谢谢!”梅韵朝士兵点点头,决定再刺刺这位狂妄的天帝之子。
  他说:“长官,我说话算数,不会违背诺言。我会把所有的岛屿都掀它个底朝天,一定把伏莫耶给你揪出来。遇到水太深过不去的地方,我会停下来,修建一个造船厂,给自己造一条小船再走。遇到崇山峻岭,悬崖峭壁过不去了,我会去勘测寻找一座矿山,把矿石开采出来,再造一座冶炼厂、制造厂,制造一大批开山修路的工具装备。如果我没被野兽吃掉,没掉进沼泽淹死,我会一路逢山开路,遇水搭桥,把路一直修到那些岛屿上去。然后一座岛一座岛,一座上一座山,一棵树一棵树,一个洞一个洞地去找、去搜。10年找不到,我就找他100年、1000年,1000年找不到,我就找他10万年、20万年。老爷,你若等不住,不如回家去等,20万年后,我一定拎着伏莫耶的脑袋前来交差……”
  康科人的脸,不像夹地人的脸那样表情丰富,只能通过瞳孔观察他们的喜怒哀乐。拉吉多此时的瞳孔,不大不小,也没有逼人的厉芒,说明他此时心平气和,一点也不为梅韵的挖苦和奚落所动。他知道,这是被胁迫者特有的反应,是在变着法子跟他讨价还价。倘若梅韵百依百顺,俯首贴耳,反而会使他警惕不安。
  “我不回去。”他拒绝了梅韵的建议。“这里风景幽美,空气清新,鸟语花香,闲暇之余,还可以狩猎野炊,生活在这里,多惬意啊!如果不是历史责任所迫,我真不想回到那地狱般的时代去。你还有什么要说的?”
  梅韵说:“不回去也好,这里的景色,比我们地球上的还美,如果不是妻子在家惦着,我也真想留来不走了呢。请问老爷,捉到伏莫耶以后,如何与你联系?”
  拉吉多说:“用你的表和防护服里的无线电联系,我接到你的报告,会马上赶来接应。”
  “请问长官,马上是多久?”
  拉吉多想了想,说:“最快也得30分钟……”
  “这不行!”梅韵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。“你以为,那些野人会任我带走他们的神吗?他们会漫山片野地围追堵截,把我撕成碎片烤吃了。伏莫耶也不会乖乖地跟我走。老爷,我只能给你30秒钟,否则,你另请高明吧!我宁愿留下来当野人,也不愿意被野人捉去生吞活吃了.”
  “30秒钟!喘口气的功夫,怎么赶得到?”拉吉多尖声大叫。忽然,他瞥了一眼“幸运号”,似有所悟,放缓语气说道:"你在想法设法地和我讲条件。’’
  “老爷果然睿智。”梅韵半真半假地赞叹。“你也很清楚,一个人,即使他有通天彻地之能,花上100年时间,也不可能在1000万平方公里的复杂水域中找到另一个人。当然,如果你只是借此戏弄我,则另当别论。”
  拉吉多说:“如果伏莫耶发现了你,一眼就能识破你的身份。”
  梅韵听到他的口气有了松动,暗暗欢喜,说:“我是干什么吃的,能让他发现?”
  拉吉多踱到“幸运号”前,拍拍船身,又折身踱回,对一名士兵说了句什么。士兵飞快地登上“幸运号”,不一刻,又飞奔而至,将一枚计算机芯片交给了主人。
  梅韵心中一沉,失声喊道:“那是什么?”
  拉吉多扬扬手中的芯片,说:“它的名称应该叫时空导航计算机芯片。我可以把飞船还给你,但又担心你思乡心切,一不留神驾着飞船跑回家去。所以,我把它摘了下来,等你完成了任务,我会把它还给你。”说罢,将芯片收紧了贴胸的口袋。
  没有了导航芯片,“幸运号”便成了一艘普通的宇宙飞船,它仍然非常优秀,也可以穿越时空,不过,它会变成一匹瞎马,谁也不知道它会蹦到哪里去。
  梅韵暗暗切齿,也十分佩服此人心思缜密,诡计多端。不过,索回了“幸运号”,使他心里踏实了不少。
  “你太过虑了,长官,我办事,向来是十分小心的。请问长官,火王部落的首领是男是女?叫什么?”
  拉吉多说,火王部落的首领是个女人,叫什么不得而知。史料常常和神话传说混为一谈,令人难辨真伪。
  “伏莫耶什么时候到?”
  “不清楚,估计就在近两年。”
  “老爷,你不觉得,所谓太阳神伏莫耶,有可能就是我吗?”梅韵此言甫出,立刻追悔不已。拉吉多本来就生性多疑,倘若他认了真,岂不要节外生枝?
  果然,拉吉多猛然抬首,猫眼中冷电隐隐,足足审视他十多秒钟,方始摇首说:“不,不可能,你叫阿梅,他叫伏莫耶,他身高二米有余,而你不到1.8米。伏莫耶挥手之间,能发出天雷和千百万块巨石,你没有这种能力。伏莫耶会飞,你却难以离地三尺。我们反复研究考证过,绝对不是你。当然,你若有兴趣,也可以留下来给他们当国王。不过,史料上没有你这号人物,一个字也没有。”
  梅韵松了一口气,忙说:“我只想早早回家去,无意当什么国王。我不会胡乱杀人,这枪还给你。”
  拉吉多推开枪,说:“这枪你必须带着。目前的世界,对我们来说,是个完全陌生的世界,潜伏着诸多凶险和难以预料的变数。不说那些毒虫猛兽,即便是我们的祖先们,也会将你视为美餐。如果遭到他们的攻击,我允许你进行正当防卫。”
  梅韵说:“我要对付的是一个传说中的神,我不希望有太多的限制,也不能限定时间。”
  拉吉多说:“我没有限制你的自由,但我希望能在三年之内见分晓。”
  梅韵说:“我巴不得能在三天之内返航回家。”
  “很好!”拉吉多取出一份地图,铺在地上,指点说:“我们现在的位置在这里,我要去南边,你得手之后朝南飞,我会为你导航。现在,你朝东北方向飞,这一带是火王的老巢,他们都藏匿在这些岛屿上……”说罢,又交待了几句,收起地图转身欲走。
  梅韵忽然想起了吴良斐,忙问同伴有何消息。拉吉多没有告诉他实情,声称吴良斐被克隆人转移走了,下落不明,他的部下正在全力追查。并保证,等他完成任务回来,一定会见到同伴。说罢,在士兵们的簇拥下,登上另一艘飞船,向南飞走了。
  梅韵冲着飞船消失的方向,顿足喊了一声“去你娘的!”然后扔下枪,冲向小河。
  他已经两年没有洗过澡,头发胡须尺把长,蓬头垢面,手黑脚黑脸也黑,全身发臭像野人。一身囚衣千疮百孔处处露肉,乱发和破衣缝里,成千上万的小宠物蠢蠢欲动,蹦几下,便会像葡萄一般,一嘟噜一嘟噜往下掉。随手一抓,也能抓出三五十头。
  水深齐腰,清澈见底。他赤条条一个猛子扎下去,足足闷了一分钟,才探头冲老天爷喊了一声“痛快!”又扎了下去。
  泡了半小时,手脚上的附着物变成了灰白色,搓去一层又一层,根深蒂固,一时难以根除。尤其是那头乱发,越洗越乱,最后变成一块腻腻的毡。用力搓了几把,满掌俱是半死不活的小宠物,和曾经孕育过它们的小壳壳。这些小精灵很难洗去,唯一的办法是扫庭犁穴,将满头乱发齐根剃掉。出航前,他什么都想到了,唯独忘了带理发工具。只有一把剃须刀,修面可以,理发不行。还有一把匕首,吹毛立断,锋利非常。退而求其次,将乱发割短些,可以大大减少小宠物的生存空间。
  他正要上岸,又觉不妥,自个儿用剪刀剪的发型他见过,那是家乡的一个神经病患者,深一道浅一道,像被狗啃过似的。天堂星的野人们,保证没见过这种发型,太抢眼。他马上要去见野人,一照面保证立即穿帮,此计不妥。忽然想起带了不少洗涤剂,割之不妥,洗之无妨。他赤条蹿跳上岸来,奔进飞船,抱来牙膏牙刷,梳子洗发剂,窜进河中,狠洗猛洗拼命洗,折腾了个把小时,整瓶的洗发剂涓滴不存,头上的毡总算变成了溜溜滑的发。小宠物们也十去八九,剩下的一时难以驱除,先养着。
  安顿了小宠物,腹中的蛙群又开始造反,鼓噪之声甚嚣尘上。他不予理睬,赤条条四仰八叉躺在草地上,尽情拥抱着阔别已久的太阳。几分钟后,瞌睡虫将他拖进了梦乡。
  忽然,一阵猛烈的撞击声将他从梦中惊醒,只见两个赤身裸体的野人,正在用石块和手中的木矛愤怒地砸打着“幸运号”。天幸舱门关着,不然,被他们闯进去乱砸一气,他真要留下来永远当野人了。
  “混蛋!干什么?住手……”他跳了起来,怒吼着往前冲。
  一个野人急转身,尖尖的木矛顶住了他的胸口,另一个仍在拼命地砸。
  野人很年轻,明亮的眼睛里,充满了仇恨,咬牙切齿地说:“你这奸细,我杀了你!”
  梅韵已经完全掌握了天堂星人的语言,他退后二步,避开矛尖,说:“我不是奸细……”
  野人能跟进二步,矛尖仍然顶在他的胸口,大声说:“你是奸细!康科人的奸细,我们看到了……”
  有理说不清,诉诸武力,他可不愿意不明不白地死在野人手里。意动身动人向侧急闪,左手抓住矛头带马归槽,右拳一纪简简单单的霸王敬酒,“砰”一声正中下腭。野人一声闷叫仰面往后飞,“轰”然坠地挣扎难起。
  “呀……”另一个野人怒吼,扔下石块抓起矛,挺枪疾刺。枪头绑着一根又尖又利的铁枪头。
  悲剧重演,只半招,他便趴在地上呻吟不已。
  梅韵不敢久留,飞快地收起杂物,窜进飞船逃之夭夭。他无意杀人,给自己留下了无穷后患。后来,这两个野人,作为目击证人,指证了他的奸细身份。原始部落处决叛徒和奸细,通常只用火刑。
  几分钟后,飞船进入重力轨道。他惊魂稍定,立即全面检查飞船。监控录像显示,康科人的确只拆解了反物质发动机和物质转换装置,其他部位分毫未动。这说明,在此之前,他们还没有掌握这项技术。后来,这段监控录像,差一点要了他的命。
  他仍然不放心,又反复检查了几遍。他发现,除了导航芯片,还少了一样东西,他从警察总监伏莫涛铁手中抢来的那部汽车不见了。
  检查完毕,他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,这才发现,自己仍然身无寸丝,慌忙找出换洗衣服穿在身上。饱餐一顿之后,他请机器人医生给自己做了一番健康检查。一看检查结果,吓了一大跳,体重足足下降了16公斤,不过,除了营养不良,别无大碍。
  之后,他足足睡了24小时,“幸运号”也绕着天堂星飞了24小时,对这个星球重新进行了探测拍摄。
  一觉睡醒,精力充沛,那种连在睡梦中度折磨人的饥饿感,也荡然无存。来到驾驶舱,看到同伴常坐的那把椅子,不由地轻轻叹了一口气。他一点也不相信拉吉多的鬼话,一位工友曾经偷偷告诉他,克隆人和康科人,正在追捕一个外星人。这位工友肯定知道他的身份,不然,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告诉他这个。
  “老吴,是生是死,各凭造化吧……”
  他又叹了一口气,下达了准备着陆的指令。
  碧蓝的湖水,在阳光下波光潋滟,一望无际。大大小小的岛屿,星罗棋布,不计其数。最大的岛屿,面积超过了1000公里,岛上山峦起伏,森林茂密,湖光山色,非常美丽。很难想象,20万年后,这里也和其他地方一样,变成万物绝灭的荒漠死域。
  他对全湖进行了一次粗略的考察,绘制一份概略地图,然后降低高度,飞近了东北角,一座大岛引起了他的注意。此岛形似一只弯曲的香蕉,横贯南北,面积约1000平方公里,是北部水域最大的一座岛。它的北端距岸仅有二公里,对岸有一条大河,河水滔滔而入,不断地冲刷着岛前的沙滩。岛中部,两座小岛左右夹峙,背面的小岛峰峦重叠,危崖耸立,地形险恶;正面的小岛另是一番景象,它距大岛仅有数里,地势平坦,大大小小的山丘,群星拱月一般,围绕在一座锥形山的周围。锥形山的顶部,有一个巨大的天坑,天坑里隐约可见树木,将飞船藏在这里,最理想不过。
  拉吉多告诉他,火王部落,约有三万余众,但他发现,没有那么多,计算机告诉他,各岛合计不足二万人。
  天下太平无战事,一群野人赤身裸体地躺在沙滩上晒太阳,一群在浅水中捕捞嬉戏。湖面上,荡漾着几只独木舟,处处显示出一派和平安宁的景象,说什么也令人难以相信,他们正处于四面围困,随时可能灭亡的危险境地。
  火山岛地形平缓,不宜藏身,他决定,先在人最多,地形最复杂的大岛着陆,以后再想办法把“幸运号”藏到火山口中去。
  傍晚时分,“幸运号”降落在岛尾部的一座山谷里。这里山高林密,地势险要,人迹罕至。他是奸细刺客,要尽可能地掩藏形迹,不能一落地便引人注目。
  拉吉多曾警告说,此时的夹地人,都是吃人的生番。梅韵一点也不相信,但他离开飞船的时候,还是带上了那把匕首。
  山谷里草木茂密,光线幽暗,蛇鼠出没,鸟啼虫鸣之声此起彼伏。蓦然,不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长嗥。他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,踌躇不前。
  他听出,这是一只虎豹之类的猛兽。
  他无意伤害这里的任何生命,20万年后,天堂星人将彻底失去它们,9000万年以后的地球人类,也正在步其后尘。他陷在天堂星二年有余,深深感受到,一个星球上的智慧生命,一旦没有了其他物种作伴,其处境是多么凄惨、多么悲哀、多么孤独、多么绝望。
  但他不敢掉以轻心,听叫声,一定是雄踞食物链顶端的猛兽。用匕首对付猛兽,太冒险了,如果手中有一根棍,他便无所畏惧了。
  飞船周围长满了手臂粗的小树,树杆笔直,生着伞形树冠,开着一簇簇小白花,砍一棵当棍正合适。不料,小树质地异常坚硬,小刀居然削不动它。不过没关系,他带了不少工具,不仅有电动的,还有手用钢锯,此物连钢铁都能切割,锯木头自然不在话下。
  他抖了抖新作的棍,立刻爱不释手。刚剥去树皮时,棍呈枣红色,风干以后,,它又变成了紫檀色。手上涂了不少树汁,风干以后,也变成了紫色。他没有在意。外祖父的小院旁,有一株核桃树,小时候,他等不到核桃成熟,便打下来砸着吃,青皮里的汁,涂在手上,也会变成这种颜色。
  他掂了掂棍,沉甸甸铁棍一般,非常乘手。他赞了一声“好东西!”拎着棍走向湖边,那里有野人的营地。
  走出二里地,他忽然毛发一竖,立即收脚站住,注视着右前方,他感到,那密不透风灌木林后面,潜伏着某种杀机,这是一种普通人难以具备的直觉。
  等了半分钟,没有动静,他走近了几步。有动静了,灌木枝开始微微地摇晃,慢慢地接近、接近,突然窜出一条黑影,迎面扑来。
  只见此兽通体漆黑,狼首豹身狐尾虎爪,尾梢长着一簇白毛,一双怪眼碧光灼灼,腾空飞越五六米,张牙舞爪,一闪即至。
  “去!”他大喝一声,挺棍一拨,想将它挑飞。
  谁知恶兽极其狡猾,前爪一伸,一爪拍在棍头,借力发力,避开来棍,大尾一摆,首尾互易,后爪陡然弹出,抓向他的门面,巨尾也迎面扫到,避招出招快愈闪电。
  梅韵措手不及,惊出一身冷汗,百忙之中身躯后仰,横身滚出八尺,棍一点地,凌空弹起,双手握棍,一式“泰山压顶”拦腰打下。恶兽更快更灵巧,虚空大尾一摆腰一扭,便毫不费力地避开了一击。四爪刚一沾地,便如弹簧一般蹦起,再次迎面扑来。
  梅韵没想到异星恶兽如此奸恶狡猾凶猛,再也不敢大意,双手握棍,展开了一场人兽大战。恶斗了半小时,双方旗鼓相当,均无斩获,各自退开数步,蓄势待发。
  梅韵抹了一把冷汗,懊悔不已,倘若带上手枪,岂能如此狼狈。他在农场干了二年苦工,体质大不如前,恶斗至此,感到头晕目眩,体力不支,而恶兽的下一轮攻击,一定会更加凶猛。
  恶兽恢复得极快,他的呼吸尚未调匀,它便纵身扑来。
  他倒纵数步,避开恶兽,喝道:“你走不走?再不知趣,别怪我不客气!”习惯成自然,他讲的是天堂星语言。
  话音刚落,不远处传来一个清亮的声音:“你这人真怪,明明打不过它,偏要充英雄。”
  恶兽听到人声,停止攻击,扭头望着那片丛林。
  糟糕!兽吼声惊动了火王部落的人,他们赶来了。
  他急吸几口气,调匀呼吸,大声说:“我是不想伤害它,谁说我打不过?”
  清脆的声音说:“还充英雄呀?打不过就过来,我保护你,能打过就杀了它,别对它说话,它听不懂,也不会因为你对它客气就走开。它饿了,吃不到你的肉不会走……”
  他听出来了,这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。人类崇拜英雄,鄙视懦夫,远古时代尤其如此。他初来乍到,尚未与此地的主人正是接触,决不能一落地便被人瞧扁了。
  恶兽发出一声怒吼,作势欲扑。清脆的声音说:“它要咬你了,快打!”
  话音甫落,恶兽便倏然弹起,凌空扑袭。此前,梅韵不忍伤它,出招防多攻少,反而被迫得险象环生。此时,他被它迫出了真火,也想在来人面前显露一手,决计要杀它立威了。
  恶兽扑至,他急退一步,虚晃一枪,挺棍向左疾点,用上了全力。
  他已经发现,他每次出手时,恶兽总会扭躯摆尾向右躲,这一次也不例外,仍然扭躯右躲,瞧好撞在枪口上,只听“噗”地一声,正中前肋,登时皮开骨裂。
  他大喝一声,奋力一挑,将恶兽挑出数米开外。
  “怎么样?”他抹着汗水,得意洋洋地朝丛林大叫。
  “还不错,”清脆的声音说:“你过来……哎呀!”
  身后劲风迫体,他头皮一炸,不假思索地俯身侧窜,顺势回手一棍,向后猛击。
  这瞬间,恶兽凌空朴至,正好迎住棍头,只听“啪”地一声,正中兽嘴。恶兽口鼻流血,落地打个趔趄,尚未站稳,又一棍排空而至,扫中前腿。恶兽朝前一仆,临死反噬,如皮球一般倏然弹起,喷着血沫再次扑袭。
  梅韵以为恶兽重伤之后会识趣逃走,不意它仍然不死不休,死缠到底。不禁怒从心头起,喝道:“鬼畜可恶,你真的要不死不休呀?看棍!”大喝一声,双手握棍,泰山压顶迎头猛击。
  “啪!”一声,正中脑门,恶兽头颅破裂,血光迸现,但它仍然没有死,喉中发出声嘶力竭的嘶鸣,在地上不住地翻滚挣扎。忽然,它将一块拳头大的鹅卵石叼入口中,咬得粉碎,方始寂然不动了。
  梅韵看得目瞪口呆,矫舌不下,失声低叫:“好鬼畜,好凶恶……”
  丛林中奔出二条矫健的身影,是二个年轻的女孩。手中拎着长矛,腰间系着兽皮裙,两块圆圆的兽皮遮住了突兀的双峰。其中一位,颈间挂着一串用彩色晶体做成的项链,腰间也系着一条缀满了彩色晶体的腰带。
  她们很快奔到了近前,戴项链的女孩,伸出赤脚踢了踢死兽,说:“唔,不错!从现在起,你就是我的男人。”
  “你……说什么?”梅韵目瞪口呆。
  另一位女孩生的娇小玲珑,她接言道:“从现在起,你就是阿乐的男人,听懂了吗?”
  两位女孩都很美,尤其这位叫阿乐的,生着一对蓝宝石般的大眼睛,一对剑眉直插入鬓,透出几分威严,几分高贵。鼻子不大不小,恰到好处,两片嘴唇有点厚,但丝毫不影响她的姿色。双峰将两片兽皮高高顶起,惹人遐思。双臂肌肉隆起,显得强健有力,双腿修长结实,跑起来一定快愈健马。全身呈现出一种微微的古铜色,犹如一尊青铜铸就的雕像。浑身上下,透出充满野性的活力和强烈的青春气息。
  她的目光尤为严厉,她走进几步,将梅韵上下打量一番,厉声说:“你身上穿的是什么东西?”
  另一个女孩听到阿乐变了语气,立刻挺枪抵住了他的胸口,喝道:“说!”
  梅韵身着便装,皮带上挂着一把来自文明世界的连鞘匕首,足蹬棕色半高腰皮靴,手腕上还有一块明晃晃的手表。这一切,在她们看来,无疑是奇装异服,形迹可疑,非常可疑。
  “你是谁?从哪里来?”阿乐再次喝问 。
  “说!”她的同伴长矛一抬,抵住了他的喉咙。
  梅韵推开矛头,颇费踟蹰,假话可以哄瞒一时,万一穿帮,反而更加尴尬。两位女孩逼得太紧,不得已,他指指天空,说:“我从天上来。”
  “胡说八道!”两位女孩齐声叱喝,两支矛同时抵住了他的双肋。
  阿乐说:“人怎么能从天上来?一定是奸细!”
  梅韵苦笑不已,女人就是女人,刚才还逼着他当她的男人,转眼便翻脸不认人。他心一横,决定带她们去看看“幸运号”。飞船迟早会被发现,早看早主动,免得日后节外生枝。
  “我可以告诉你,不过,你们得保证,不对任何人说出我的来历。”
  阿乐说:“只要不是奸细,我可以保证。”
  “我他娘的偏偏是个奸细……”梅韵暗暗叹息。
  “好!记住你的保证,我带你们去看一样东西,走!”
  三人正要举步,远处忽然传来奔走之声,听上去不止一人。接着,传来呼唤“阿乐”的声音。此时,天色已经擦黑,远处的景物模糊不清,只能看到四条身影快速奔来。
  这时,发生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,只见阿乐忽然将枪尖插进死兽的伤口,她的同伴也在自己的枪尖上涂上了兽血。
  人影奔近,原来是四名年轻力壮,装束相似的女人。阿乐朝她们摆摆手,说:“什么都别说,把它抬回去,我晚些时候回去,马上走!”
  四个女人躬身应诺,拔出长矛,交还给阿乐,抬着死兽走了。
  梅韵怀着满腹疑惑,带着二位女孩来到飞船旁,打开舱门,伸手肃客。
  二位女孩望着舱门内明亮的灯光,满脸疑惧,畏葸不前。
  “二位请进!”梅韵再次敦请。
  阿乐徐徐透出一口气,问道:“这是什么东西?你的房子吗?”
  “二位不要怕,进去就知道了。跟我来。”说罢,梅韵率先踏入了舱门。
  还是阿乐胆大,她略一犹豫,便丢下长矛,拉着同伴的手接踵而入。
  来到驾驶室,二位女孩被那些形形色色的仪表,和群星一般五颜六色的灯惊呆了。她们紧紧地靠在一起,不敢少动。
  梅韵指指椅子,请客人入座,二人却挤在了一把椅子上,战战兢兢地打量着来自文明世界的怪物,和来自文明世界的人。
  梅韵命机器人V3号端来二杯柠檬饮料款待客人。二人啜了一口饮料,脸上没有应有的表情,大概根本没尝出是酸是甜。
  梅韵坐在她们面前,说:“这是我的房子,我们叫它飞船。”
  阿乐首先镇定下来,一双明亮的眼睛,像审贼一般打量着梅韵,说:“老祭司说,宇宙之神常常驾驭飞车纵横天际,视察人间善恶。你从天上来,应该见过宇宙之神,你见过吗?”
  “这丫头,又来审问了……”
  梅韵微微一笑,指了指她的同伴,说:“你叫阿乐,她叫什么?”
  阿乐说:“他是我的同伴,叫朵朵,我们从小就在一起……”
  朵朵举起杯子说:“这水酸酸甜甜的,真好喝,我还要喝。”
  梅韵命V3号又送了二杯,说:“你们知道宇宙?”
  阿乐喝着饮料,说:“是老祭司说的。”
  “他没对你们说,宇宙是什么?”
  “说了,他说,宇宙是装满星星的大口袋,我们住的地方,也是一颗星星。”
  梅韵没想到,这些原始夹地人,不仅知道宇宙,还掌握了宇宙的基本定义。她说得没错,宇宙就是一个装满了星星的大口袋。
  “老祭司在哪里?”
  “他死了,小祭司什么都不懂。你怎么老躲着不回答?”
  梅韵沉吟不决,他想告诉她们自己是人,告诉她们什么是神,可是,在这个崇拜神的空间,否认神的存在,是最愚蠢的行为。思之再三,他决定保持几分神秘。
  “你说得对,天就是宇宙,而且大得难以想象。至于宇宙之神嘛,它高高在上,不是谁想见就能见到。在我之前,你们见过从天上飞来的人吗?”
  “没有。”二女同时摇头。这说明,太阳神伏莫耶尚未到来,宇宙之说,的确出自老祭司之口。
  朵朵说:“你的房子这么大,又没有翅膀,怎么飞起来的?”
  这个问题很稚嫩,却使梅韵颇感为难。对于文明时代的人来说,它很简单,三言两语便可交待清楚,而对这二位姑娘,所有的答案都像天书一般艰涩深奥,纵然磨破嘴唇,也没法使她们明白,他的房子,为什么没有翅膀也能飞。
  阿乐站起身来,挪到另一把椅子上,问道:“你来火王岛作什么?”
  梅韵这才知道,此岛原来叫火王岛。他又面临着一个非常简单,但却难以启齿的问题。谎言欺骗,非他所愿,直言坦白,不啻插标卖首。他进退两难,生平第一次领略到了做贼心虚,有口难言的滋味。
  急中生智,他忽然想到了一个既不必撒谎,又不必回避的主意。
  “宇宙中,有许多妖魔鬼怪,我的飞船被妖魔打坏了,回不了家,来这里躲几天……”
  理由既充足又可信,天堂星的先民们,也有许多神怪故事,并且对此深信不疑。太阳神伏莫耶的传说,便是其中传播最广泛、最持久、最言之凿凿的神怪故事之一。所有的传说中,人没有神的帮助,就不可能战胜妖魔。梅韵的回答,应该能够解除审问者的疑虑。然而,她又提出了新的疑问。
  她说:“你是天上的神,难道还怕妖魔吗?”
  梅韵苦笑道:“丫头,你哪来这么多的问题?”
  “回答!”她的声音不高,语气也不严厉,但却有一种令人难以抗拒的威仪。
  “神也有三六九等。”他不得不巧言诡辩。“我是最下等、最差劲的一个,不是妖魔的对手。”
  阿乐将信将疑,问道:“你的飞船飞不起来了吗?”
  “能飞,但我的家太远了,它飞不了那么远……”
  面对这位执着的审讯者,他不得不动用心机,抢先堵住了她的下一个话题。
  朵朵插言道:“你家有多远?”
  他朝她咧咧嘴,呲呲牙,从袖口扯下一根线头,说:“你把湖里的水都搓成这种线,再找一百个这样大的湖,把里面的水都搓成线,然后把线都连起来,也许就离我家不远了。”
  “水怎么能搓成线呢?”朵朵傻傻地问。
  阿乐喝道:“住嘴!朵朵,他这是打比方,没让你用水搓线。”
  朵朵说:“哦,原来是打比方,那又有多远呢?”
  阿乐说:“像宇宙的边一样遥远。”
  “你说得对,真的非常遥远。”梅韵朝她赞许地笑了笑。
  阿乐说:“这么说,你是回不去了?”
  梅韵道:“飞船修不好,想回也回不去。”
  阿乐露出一丝微笑,说:“那你就留下来吧。”
  梅韵刚说了一声“谢谢”,只听她又道:“留下来给我当男人。”
  “什么?你……对不起,我有妻子,不能给你当男人。”
  梅韵以为她已经忘了此事,没想到她会旧事重提,不禁又气又急,不知所措。
  阿乐脸色一沉,说:“在这里,除了火王,没有人敢违抗我的话。”
  “我说过,我有妻子!”他有点火,嗓门大了一倍。
  “妻子是什么东西?”
  梅韵一怔,问道:“你不知道妻子是什么东西?”
  阿乐说:“我在问你。”
  梅韵说:“妻子就是……我的孩子的母亲……”
  阿乐突然放声大笑起来。笑毕说:“你以为,我要你当给我生孩子的那种男人呀?”
  “难道不是?”
  “你还不配!”
  她的嗓门不高,说的话却十分刺耳:“我要你当那种一辈子都跟着我的男人,我要你活,你就不能死,我要你死,你就不能活,我要你往火里跳,你就不能后退一步……”
  梅韵明白了,她要他当她的奴隶,一辈子俯首帖耳,唯其马首是瞻。他正要开口,只听她又说:“我可以把你赏给朵朵,你去给她生孩子……”
  “你……我……她……”
  梅韵气为之结,指着阿乐说不出话来。朵朵则望着他“咯咯”地笑。
  阿乐板着脸斥责道:“是么你我他,你要不愿意,就马上离开这里,火王岛不留外人。”
  “你是什么人?凭什么对我发号施令?”梅韵怒气冲冲,这丫头很年轻,应该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。
  阿乐说:“多多,告诉他我是谁。”
  朵朵冲他一乐,说:“你听好了,阿乐是我们的第二十一代火王继承人,他的母亲,是我们的火王。”
  “就算你是火王,我也不会给你当奴隶。好,我走!”
  梅韵吃惊不小,没想到这丫头居然还真是个人物。他口说要走,其实一点也不想走。天堂星像一张巨大的蛛网,将他紧紧地粘在网上无法脱身,也无处安身。
  物以类聚,他一眼看到二位姑娘,便情不自禁地生出一种同类相逢的快乐与喜悦,立刻将这里视为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处。只要能留下他,只要别将他当奴隶,要他干什么都行。至于拉吉多的任务,他此刻根本没去想它。
  阿乐瞥了一眼他的手,又看了一眼他的头,冷笑说:“请你现在就走,不过,我担心你活不到明天这个时候。”
  “是吗?”梅韵以为她在恐吓自己,亦报以冷笑。“我倒要看看,谁能拦得住我。”
  朵朵将杯中的饮料一口饮尽,舔舔嘴唇咂咂嘴,接言说:“没有人拦你,阿乐是说,你中毒了……”
  “什么?”梅韵大吃一惊。
  阿乐道:“伸出手来给我看看。”
  他依言伸出了那双布满了茧子和粗皮的大手。阿乐捧住他的手,仔细看了看,说:“你的手很粗燥,毒发得慢一些,不过现在,你有一种麻痒的感觉,过一会儿就会肿起来。你的额头也黑了,那是你擦汗的时候,把毒汁抹上去了。头上中了毒,发作得更快,到不了明天这个时候,你就会全身发黑,浑身肿胀……”
  梅韵被她说得后心发冷,全身起栗。若在平日,他不会相信她的话,可是此时,他的双手和前额,真有麻痒肿胀的感觉,而且越来越强烈,令人不能不信。
  “这是什么树,这样厉害?”他的额角冒出了冷汗。
  阿乐说:“被它毒死的人,里里外外连心都是黑的,所以叫黑心树,也叫毒心树,还叫痒皮树。一旦中毒,如不及时救治,没有一个能活。”
  梅韵从她的话中听到了希望,也疑窦丛生。他定定神,微笑说:“我们那里有句话,叫有缘千里来相会。我们能够见面,也算是朋友了,我相信,你的心一定也像你的身份一样高贵善良,一定不会见死不救。”
  阿乐说:“我们这里也有一句话,叫不是一家人,不敬一家神。我想救你,所以才叫你当我的男人,可是你不肯。朵朵,我们走!”
  梅韵觉得,她的话不无道理,见她要走,心中有些慌,忙伸开双臂拦住二人,说:“二位,请听我说.。”
  “你想说什么?”阿乐板着脸问。
  他说:“我是不得已才来到贵地,我妻子还在家等着我,飞船修好以后,我会离开,的确不能当你的男人。咱们做朋友好不好?”
  阿乐说:“朋友有好多种,你想做什么样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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